一、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
举证责任的承担通常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
通常在民事诉讼里,“谁主张,谁举证”属于基本原则,也就是提出主张的那一方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例如,原告声称被告存在侵权行为,那么原告就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以及所导致的损害结果等相关事实。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举证责任有可能会发生转移或者倒置。
像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由于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通常很难去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可能会规定由被告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举证责任的承担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事实来进行判断和确定。
二、举证责任分配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则
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这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在侵权纠纷中,存在特殊规则。例如,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基于侵权方对污染情况更为了解,遵循公平原则和举证能力分配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为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相关证据,让其举证更有利于查明事实。这些规则旨在平衡双方举证能力,保障公平公正审判。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案件中,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常见情形如下: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环境污染侵权: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需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建筑物、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同法律领域还有其他多种情形,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
当探讨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时,其中蕴含着许多需要深入了解的要点。在不同的诉讼类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有所不同。比如在民事诉讼里,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也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况,像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案件。在行政诉讼中,一般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而刑事诉讼里,公诉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要是您对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特殊案件中举证责任的转移等与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相关的问题有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