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过程中一方转移财产该咋办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特殊情境下,若一方当事人察觉到对方可能存在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不法动作,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搜集到有关此类非法行动的确切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流动情况、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相关登记资料等等。一旦证实对方确实存在此类违法行为,那么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阶段,该方当事人将面临被法院判定为少分甚至无法获得任何财产份额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怎样进行追回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追回。首先,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对可能隐匿财产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其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若发现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再者,隐匿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后发现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同时,若隐匿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如职务侵占罪等,受害方还可向公安机关报
三、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转移财产行为
在离婚诉讼中,认定转移财产行为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看财产转移的时间,通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进行的财产转移行为较为可疑。其次,观察财产转移的方式,如隐瞒、虚报财产,恶意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再者,分析转移财产的主观故意,若一方有逃避共同财产分割的意图,可认定为转移财产行为。例如,一方将大额存款取出后存入他人名下,或私自变卖夫妻共同房产且未告知另一方,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各种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转移财产行为,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若察觉对方可能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应立即采取行动搜集证据,如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房地产变更记录等。确凿证据显示此类行为,法院将可能判决该方在财产分配中少分或不分,以示公正。